1981年婚姻法全文重写版
《1981年婚姻法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适用范围广泛的婚姻法律,共有九章六十条。该法旨在保障妇女权益,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,实行自愿结婚和一夫一妻制,倡导平等互利和协和齐家的家庭价值观。该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居民的婚姻和家庭关系。
第一章 宗旨和适用范围
《1981年婚姻法》的宗旨在于保护妇女权益,促进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和睦。同时旨在实现婚姻自由,一夫一妻制,平等互利和协和齐家的理念。该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居民的婚姻和家庭关系。
第二章 结婚
该法规定,国家保障婚姻自由,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结婚。双方应从自愿的角度考虑结婚,并遵循真实、实质、自愿的原则。无论男女方的年龄、婚姻状况、国籍、种族、宗教信仰、职业等各种因素,都不应有任何形式的歧视。
第三章 家庭关系
婚姻关系是以夫妻双方的自由、平等、协和、互助精神为基础的。夫妻相互关心尊重,共同维护家庭和睦、家风淳朴。本法促进家族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家庭价值观,保证在父母关系、子女关系、家富贫困等方面平等。
第四章 夫妻关系
夫妻间应相互忠实、相互尊重、相互关心、相互帮助。男女双方应平等相待,共同管理家务、抚育子女和负担经济支出。同时,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,并可自主决定家庭生活和子女教育等重大问题。
第五章 夫妻财产
夫妻财产应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。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。个人财产是指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获得的财产,或一方婚前所持有的财产。
第六章 离婚
夫妻双方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离婚,但必须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和社会稳定的平衡。离婚程序要求双方协商,或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,作出合理的裁定。
0 留言